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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药品企业兴奋剂管理的通知


  2008-07-11

 

为了切实加强含兴奋剂药品管理,确保奥运药品安全,

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,药品零售企业凡是

销售含兴奋剂药品,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,并做好记录,留

存销售凭证(注明:药品名称、生产厂家、批号、销售数量

及价格)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药品零售企业,药监通州分局

将依法从重查处。

举报电话:69528567   69555956

2008年7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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