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监通州分局开展兴奋剂整治工作“五一专项行动”
为做好兴奋剂药品市场整治工作,防止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发生,保证2008年奥运会顺利举行,5月1日,药监通州分局开展兴奋剂整治工作“五一专项行动”,对辖区内30家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兴奋剂药品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。
检查发现除1家企业有标识但意外损坏外,其余29家企业都在营业店堂明示了“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、肽类激素(胰岛素除外)”和“含有兴奋剂的药品运动员慎用”的警示标语。但部分企业存在药师不在岗、未凭处方销售需凭处方销售的兴奋剂类药品、陈列未标注规定标识的兴奋剂类药品等问题。针对上述问题,检查组已依法作出相应行政处理。
通过此次专项检查,进一步整顿了通州区药品零售市场,督促企业切实做好兴奋剂药品管理工作,保障奥运会的圆满举办。